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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渲染房价大幅回落的危害?
[ 2008-2-22 13:51:00 | By: 贺承军 ]
 

    先有建设部官员的“防止房价猛跌”论,后有著名博客和报刊专栏作者叶檀申草的“房价不能大降”论,更早些时候有著名房产博客贾卧龙的“房价大跌、穷者先跳楼”论,最近又看到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副主任柴青山先生的大作《宏观调控应避免房价大起大落》(见《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2月18日第40版,并参见第38版)。

     防止房价大涨大落,这句话本身没错。但在房价猛涨时,只须说防止房价大涨,猛涨到一定高度,宏观调控应把它降下来,按照常识,降价应该是幅度大而速度也猛,才可能避免对社会经济整体运行产生过大伤害。

     但经济学家们似不这么看。经济学家推理上的毛病,我等会再说。先说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把一位女士强奸了,社会正义应该是迅速将强奸犯绳之以法,至于正义是来自警察,还是该被害女士的兄弟,还是通过司法,可能有一个选择,最好是通过司法。但司法程序不能无为而治,或者因为拖延了相当时间而对被害者以及整个社会正义实施更大的伤害。倘若强奸犯通过漫长的司法纠缠,以至于最后是以把强奸对象娶为小妾的方式解决这一场“正义诉讼”,则或许是程序正义得以完成而实质正义未得申张。

     至07年中,房价畸型猛涨到相当高价位,07年底,房价出现拐点,很大程度上是托政治调控为大纲、信贷调控为抓手的组合拳效应,目前出自金融界和国家建设部的防止房价猛跌论者,就如上面这个故事中刻意让强奸犯娶受害女为妾的谋划者。

     话说回来,强奸犯也不是绝对不可娶受害者,但只能是极个别的,并且强奸犯也受到了严厉惩处的情况下发生。而“防止房价猛跌”论者,是想让这种情况成为普遍的、一般的情况。

     以上,说的是比喻性的外行话,下面,我说点内行的。

     叶檀申草、贾卧龙说的房价不能猛跌,是回避了“炒家普遍存在”这个事实,而抬出“已经在土地上沉积了巨额资金”、“已购房者将成为负资产而断供”,那么,在中国经济整体上升阶段,因为房价不应该太高、在太高情况下猛跌,银行收获巨量土地和房屋,有什么可怕的?

     至于柴青山先生抬出美国次按危机,乃在于美国货币政策的过度调整。具体来说,“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灭,以及9·11之后美国连续11次降息,以至联邦基金利率被调低至1%的半世纪以来空前低的水平。在低息环境的刺激下,美国房价节节攀升,市场上出现零首付按揭产品。在房地产泡沫形成后,美国在2005~2006年又反向操作,连续加息17次,将利率迅速抬高至5.25厘,导致泡沫破灭,房价不断没落,次按危机爆发。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也有类似的经历。这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只要宏观经济形势允许,在房价上涨趋势形成时,央行就应及时果断地加息,但在泡沫已很明显时,加息的力度却不可太过猛烈。……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实施进一步调控时应当避免采用过猛、过急的措施,避免房价在预期逆转后出现大幅滑落。”

     柴先生的这段话有一头一尾没说明白,“只要宏观经济形势允许”,到底是允许还是不允许?我的看法是不允许,也许柴先生的看法是允许,他在这里打了一个马虎眼。避免房价大幅滑落是为了什么?要结合上下文才看出来:避免出现“美国式的次贷危机”。

     柴先生长篇大论,所立论和推理均不成立。美国有次贷危机,美国人果断地挤破泡沫,是应该的,象柴先生这样的人成为伯南克,就会容忍泡沫继续下去,有脓包也不能挤,要用中医智慧,把脓包变成香汗排出来,是吗?另外,美国有复杂的与次贷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中国目前还没有那么复杂多样的、成系统的金融衍生品,但若维持现行高房价不大跌,中国也会很快出现很多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衍生品。这么说来,柴先生是嫌当代中国房价猛跌没什么大意思罢,因为生存于金融系统的柴先生,看不到中国房价猛跌之后所看得到的美国式次贷危机放大效应。但是,柴先生不能为了自己的审金融风波之美的需要而发言罢。由美国的次贷效应,直接引申到中国的国策选择,似乎有点脑筋急转弯。作为金融专家,就这么个急转弯水平,说不定还是央行的智囊人物,能不让我们替中国的金融决策层捏把汗吗?

     当然,作为金融专家的柴先生,可能精明地预见到中国即使维持目前的高房价,并产生更多房地产金融衍生品,一时半会也不会发生美国式次贷效应,但中国的政治危机必将先于次贷效应而发生,这是柴先生等“房价不可大跌”论者所看不到的。

     与金融打道的人、与有钱人打交道或自己也有点钱的专家,不要以目光短浅的见解表达当作自己的“自由权利”。尤其是巧言令色以“专业眼光”、“专业术语”来掩饰本来是明白无误的常识判断,是挺无趣的一件事。

 

 
  • 标签: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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